呼和浩特化糞池的運營維護有以下幾條:
1.設施必需由經過專業培訓和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進行管理和維護;設施清掏和維修作業,必需由具備專業人員承當。
2.設施應有的保養維修計劃,應建立日常檢查、維護和定期清掏、檢修制度,并作好記錄。
3.嚴禁在處置設施上修建建筑物、構筑物和堆碼重物。
4.處置設施檢查井和取樣孔蓋板應保持活動,不得密封;蓋板應保持完好,如有破損和松動應及時或更換。
5.處置設施周圍應設防火警示牌,嚴禁煙火。
6.應定期檢查處置設施的進、入口和連接管,如有堵塞必需及時疏通。
7.取糞口應保持清潔,無糞便污垢積存,且加蓋密閉。
8.處置設施必需按清掏周期進行清掏,清掏時應對池體進行檢查,如有損壞,應及時維修。
9.清掏作業時,應在池周圍設置平安警示牌。
10.清掏作業前3小時,必需打開井蓋并借助機械設備進行充分通風排氣。
11.清掏維修人員進入設施前,必需對設施內的有毒氣體進行檢測,相關氣體濃度應控制在規定濃度范圍內;同時應佩戴防毒面具等防止缺氧中毒的平安裝備;作業時,池外應有人員協助,不得單人作業。
12.公共廁所的糞便(含化糞池污泥)的無害化處理應符合現行標準《糞便無害化衛生標準》(GB7959)有關規定。經處理的糞便污水若直接排放,其排放水質應符合轄區內執行的生活污水排放標準。